近日,公安部挂牌督办、备受社会关注的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曾颖等67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获刑。其中被告人曾颖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钟水华、王强、苏博铮等10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其余56名被告人被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起,财神国际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在缅甸组织多人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手段,以谈恋爱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荐恶意程序诱骗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充值投注,集团在后台操控骗取被害人财物,俗称“杀猪盘”。被告人曾颖、钟水华成立集团后,从国内陆续招募人员从事诈骗活动,逐步组建形成以老板、总监、代理、组长、组员为组织架构,层级分明、管理严格的犯罪集团。集团中组建诈骗小组“争锋队”“年少有为队”“精英部队”“绵羊队”“雄鹰队”等。“雄鹰队”代理苏博铮,为使部分组员继续从事电信诈骗,引诱其中4人吸食毒品。2019年4月至案发,该集团共骗取除港澳台、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直辖市196名被害人共计279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另查明,以被告人曾颖为首的35名被告人为出境实施诈骗,逃避边防检查,多次或多人结伙偷越国境往返于中国云南和缅甸。被告人方萌、郭樟根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为犯罪集团个别人套取现金。被告人王耀锋、陈品成等人编写恶意软件并在网上出售,软件可以在后台修改数据。
西吉法院认为,曾颖、钟水华、王强等5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颖、钟水华、王强等35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叶小真、唐海波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方萌、郭樟根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而予以收受、持有、使用,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苏博铮引诱他人吸食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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